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購買電影優待券注意事項

票券說明
  1. 團體優待券(以下簡稱本券)面額分別為NT$230、NT$210,單筆訂購最低須滿50張(含)以上。 本券適用國賓大戲院及全台國賓影城,僅限現場使用,自售出日起㇐年內,得依票券面額兌換該影城「團體票」一般2D數位版電影入場券,若面額不足該影城「團體票」價時,得須補足差額使用。逾期則應補足至該影城「優待票」價差額。
  2. 若片長超過2小時30分(含)及ATMOS、3D、HFR版本或D-Box座位、尊爵席、貴賓廳..設備時,應依各影城公告票價補足差額。上述票價,請以現場或網站公告為準。進場觀賞時,應遵循購票及入場需知、外食規範、電影分級制..等、未滿兩歲幼童可免票進場,但仍限一位購票成人陪伴。
訂購說明
  1. 單筆訂購達100張(含)以上,即加贈「免費電影兌換券」,贈送方式請參考表單內容說明,「免費電影兌換券」使⽤方式請參閱票背說明。提交表單後,影城即透過登記內容,專人主動聯繫確認。付款方式、票券交付及取票說明如下:
  2. 轉帳匯款(手續費須自行負擔),提供帳號末五碼經確認後,將於次一個工作日採掛號或快遞寄交,請務必提前5個工作日完成訂購付款確認。郵件送抵時請盡速清點確認,於送達日次日中午12點前回傳簽收確認,若未回傳,則視同點收無誤。
  3. 臨櫃付款(刷卡、付現),收款完成後始處理票務作業,請現場稍加等候,待影城人員通知領取,取票時,請務必現場仔細清點確認票券鋼印、售出日期及張數。為節省等待時間,可多加利用匯款轉帳方式付款。
退票須知
  1. 退票數量100張(含)以上,請親洽原業務人員辦理,退票數量100張以下,須持票券及原開立之購票證明,至原購買影城臨櫃辦理,除須歸還加贈之「免費電影兌換券」以外,還須支付退票總價3%手續費後,經3-5個工作天依原售金額受理退還。若該票券已兌換劃位後仍欲退票,須限於開演30分鐘前辦理,每張票須支付票券面額3%之手續費。若非因消費者事由而導致退票,則不另收取上述手續費。
其他補充
  1. 本券未加蓋國賓影城之鋼印與售出日期即無效。且不適用於網路訂票、首映會或特別活動。其餘各項相關規定,請依影城公告調整事項為主,恕不另行通知。
  2. 電影票內含娛樂稅及營業稅,故不另開立發票,若有報帳需求可配合開立購票證明。其他消費則仍正常開立發票。
履約保證及毀損換發
  1. 本券售出之金額,已存入元大商業銀行之信託專戶,專款專用。信託期間自售出日期起算㇐年為止。票券不可轉賣、掛失,㇐經塗改、毀損或條碼無法辨識則視同無效。毀損之票券餘留部份達四分之三,且鋼印、編號及條碼可辨識者,得於各影城申請補發,補發費用每次新台幣50元整。
個資告知事項

    當您填寫本表單時,即代表您對國賓影城股份有限公司(下稱本公司)關於您個人資料蒐集、處理、利用等以下相關事項,已有確切之認知並同意遵守,本公司並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進行以下告知:

  1. 蒐集資料之目的:訂購通知、業務聯繫使用、客戶管理、資料建檔、業務推廣、行銷及提供其他與本公司業務內容有關之服務。
  2.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、地區、對象:

    • 個人資料之利用期間:本公司營運期間。
    • 個人資料使用地區:中華民國行政區域內。
    • 利用之對象為本公司及為執行蒐集目的而受本公司委託或雇用之人。
  3. 個人資料之類別:姓名、公司或團體名稱、聯絡方式、訂購金額、訂購數量等其他於本訂購單所填載之個人資料(包括任何得以間接或直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)。
  4. 本公司所蒐集個人資料之當事人,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得行使以下權利:

    • 查詢或請求閱覽。
    • 請求製給複製本。
    • 請求補充或更正。
    • 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。
    • 請求刪除。
  5. 如拒絕提供本資料表所需必要之資料,或提供不實之資料,將無法為您提供訂購之服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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